发改委/商务部:2022年鼓励外商投资19类仪器仪表
国家发改委网站: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2年10月28日公开发布第52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主要变化有:
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有关条目。
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
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新版《鼓励目录》的第二十三项为仪器仪表制造业,涉及土壤墒情监测设备、工业过程自动控制系统与装置、无损检测设备、核仪器、辉光放电质谱仪、透射电子显微镜等19类。其中,辉光放电质谱仪、透射电子显微镜两类为新增项。政策一出,想必2023年透射电镜市场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相关目录如下: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部分)
据悉,《鼓励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符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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