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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知】关于对《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admin4年前 (2020-12-29)行业资讯530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环境,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修订了《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


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重大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化,统筹推进一区十六园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对象与重点领域。支持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与社会组织等创新创业主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重大前沿技术产品示范应用,建设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和硬科技孵化器,支持产业促进服务机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研发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内集聚发展。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现代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


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精尖成果产业化。支持中关村企业聚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通过“揭榜挂帅”、公开征集或定向邀约等方式,遴选研发合作单位和团队,组建产学研协同、上下游衔接的联合创新共同体,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共性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以及战略预研技术进行集中攻关,开展高精尖成果产业化,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提升产业竞争力。按照不超过项目联合研发总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支持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关村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深入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开放共享创新和产线资源、建设开源开放技术平台等对产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专业服务,加速构建基于中关村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和开源共性技术的产业生态。对平台的建设运营、研发攻关、资源共享、生产服务、应用推广等给予支持,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或服务合同额30%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建设。支持中关村各类创新主体聚焦硬科技创新,围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集成空间、人才、资本、设备、数据等要素,建设硬科技孵化器。重点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概念验证、小批量试制、中试、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根据孵化器当年评价情况,按照不超过孵化器购置和租赁专业设备、聘用高技能人才等运营投入额30%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支持重大前沿技术产品示范应用。支持中关村企业面向2022年冬奥会、城市副中心建设以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等新场景建设需求,开展重大前沿技术产品示范应用,打造新赛道,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实现中关村数字经济引领发展。支持技术提供方与应用方联合申报,对技术先进、场景应用效果好、市场前景广阔的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合同金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六、支持产业促进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各分园按照产业定位,引入或设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产业促进服务机构。支持产业促进服务机构面向分园提供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等研究服务,围绕分园主导产业开展精准培育,举办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大赛、论坛、路演、展览展示等活动,搭建运营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按照产业促进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工作实际投入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且不超过所在分园上一年度的实际支持金额,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七、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研发机构集聚。支持国际领军创新型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建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支持国际一流研发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研发和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建设国际科技合作集聚园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相关支持协议,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八、申报与支持方式。本措施第二至六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方式申报,每年具体申报项目以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zgcgw.beijing.gov.cn)上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为准。第七条主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定向支持方式。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和创新平台,可适当提高支持额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相关支持协议,每年最高支持额度可达3000万元。

  本措施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11号)同时废止。


中企讯(北京)-项目部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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