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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

admin4年前 (2020-12-18)行业资讯597

一、制定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为发挥好计量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提出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建设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提出了要求。我国经过几代计量人的接续努力,已经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现代计量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计量支撑和保障。但各地计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的地方计量基础设施能级较低;有的地方计量体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度不高;有的地方计量基础设施和技术资源共享机制尚不健全,难以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提升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的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指导意见》,加强对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顶层设计,明确计量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目标方向,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旨在全面提升支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的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夯实计量基础。


二、市场监管总局对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部署,顺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趋势,不断提升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发挥各地区计量资源的比较优势,加快形成需求引导、统一协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区域计量事业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三、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指导意见》针对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提出了3条基本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计量工作更好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在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进程中,不断优化区域计量服务供给,持续提升计量支撑区域发展能力,促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是需求引导,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引导,对接区域发展计量需求。解放思想,立足实际,破除影响区域计量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体制机制,释放计量服务区域发展的活力和效能。

三是协调统一,开放共享。坚持全国统筹和地方负责相结合,加强对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技术机构的责任,打破行业和地域限制,建立开放的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架构,完善共建、共治、共享计量治理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建立与推进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和形成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区域计量发展体制机制,在统筹区域计量发展、深化区域计量合作、提升区域发展计量服务保障和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与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实施相配套的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基本健全。

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一体化计量发展新格局,实现区域计量发展规划、计量基础设施建设、计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高度协同,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计量高新技术服务市场,全国各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基础保障充分、特色优势鲜明。


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如何参与区域计量发展统筹机制的建立工作?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区域计量发展统筹机制的3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推动建立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计量服务协同平台,完善区域间协调通报机制、互认合作机制、协作互助机制、协同会商机制,整合利用好区域优质计量资源,充分释放计量基础设施效能,提升计量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化区域计量发展合作机制,加强在重大计量政策研究、计量标准建设、计量能力提升、计量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协同和互联互通。

三是优化区域计量发展互助机制,推进省际间计量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面向欠发达地区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帮扶、计量项目援建、计量人员培训等对口帮扶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动上述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建立区域计量发展统筹机制贡献力量。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也要突出在区域协调互认、议事决策、交流合作、技术会商中的角色地位,更好发挥区域计量交流协作平台的作用。


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提升区域计量服务保障能力?

答:《指导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提升区域计量服务保障能力的措施:

一是完善区域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这是提升区域计量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和前提。《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对计量测试的需求加快国家计量基准、大区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大力开展区域性计量比对活动,编制区域计量支撑服务保障能力目录。

二是加强区域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这是更好发挥区域计量服务保障工作效能的主要措施。《指导意见》要求面向区域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动构建计量科技创新战略联盟,以计量为手段推动高端仪器仪表研制和国产化应用,搭建产业计量测试云平台,探索建立计量领域全社会协同攻关创新的体制机制。

三是优化区域计量技术服务的市场环境,这是形成统一、开放、共享的区域计量服务保障体系的根本保障。《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突破计量服务市场的区域壁垒,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和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加强计量测试服务品牌建设,鼓励相关行业组织依法有序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四是提升支撑新发展格局的计量能力,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提升区域计量服务保障能力的核心任务。《指导意见》要求疏通影响国内大循环的计量堵点,破除制约优质计量资源合理配置和更好发挥服务效能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端计量仪器和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进一步优化计量服务供给结构,提高服务供给质量,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和稳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开展国际和区域计量合作。鼓励计量机构和企业参与全球计量治理体系变革和国际计量规则制定,积极推进国际计量互认,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推动我国产业链与国际产业链对接。


七、构建区域计量科技创新生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区域科技创新新生态的4项主要任务:

一是引导区域内计量协同创新。主要是通过采取跨地区跨行业合作建设计量领域高水平实验室、联合实施重大计量科技攻关等,逐步形成区域计量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二是激发区域各类计量创新主体活力。主要是促进计量领域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畅通计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加快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

三是提升区域计量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水平。主要是积极拓展国际计量科技合作渠道和领域、建立和完善跨国计量科技创新合作机制等。

四是推动区域计量数据服务应用。主要是通过逐步建立区域内产业联盟、联合大数据中心等形式,大力加强计量数据建设,推进建立计量数据应用试点。


八、加强法制计量区域合作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答:加强法制计量区域合作互认,当前可以从3个方面入手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强化区域计量监管合作。具体措施主要有建立健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区域计量监管风险管控机制等。

二是推进区域计量互认。具体措施主要有鼓励跨省间实施计量事项“一网通办”、建立计量授权互认机制、鼓励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和计量考评员共享共用等。

三是推进区域诚信计量建设。具体措施主要有建造有区域特点的品牌诚信计量示范项目、搭建诚信计量社会共治平台等。


九、如何保障《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

答:《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支持、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总结推广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各有关单位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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